阳光讯(记者 秦农 刘斌)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空前,尤其是在石油等能源领域,一大批“老虎”、“苍蝇”相继被反腐铁拳砸倒。尽管如此,原中石油陕西公司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干部、西安市石油公司党委书记袁瑞民、中石油汉中分公司王某某、焦某某、段某某等多名干部利用系统内的企业改制机会,入股企业,参与企业部分经营活动,从中谋取利益,享受企业利润分配。此消息,本报记者在中石油陕西公司纪检监察处得到证实。目前中石油陕西公司纪检监察处、中石油汉中公司纪委均已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人员展开全面调查。
原中石油陕西公司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干部、西安市石油公司党委书记袁瑞民身为国企公职人员,却长期参股把持改制后的民营企业——汉中市瑞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汉中市昊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规经商做生意。
据知情人介绍, 出生于1954年的袁瑞民是陕西勉县人,上世纪90年代一度任勉县石油公司经理。90年代末,国内掀起企业改制风潮,袁瑞民以响应国家号召为由,由勉县石油公司出资20余万元、部分职工集资入股,1997年3月成立股份制企业“汉中市瑞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瑞达”公司成立后袁瑞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的数十名亲友相继安排到该公司任职,这为他后面全面掌控接管公司埋下伏笔。
时任勉县石油公司经理的袁瑞民,安排公司副总经理辛某出任“瑞达”公司法人、董事长。由于有董事会的制约监督,袁瑞民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独断专横受到限制。加之后来国家出台规定公职人员不准在企业任职,于是在经过一番精心布局和股权收购后,2011年,袁瑞民将“瑞达”公司变成了私营企业——汉中市昊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袁瑞民的亲信辛某担任名义上的“法人”。公司总资产评估约4100万。在汉中市政府网站上对“瑞达”公司法人、董事长辛某有这样的记载:“辛某,男,58岁,创办‘汉中市瑞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他于1969年3月参军服兵役,1984年9月转业安置在勉县石油公司工作;1997年3月创立‘汉中市瑞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克服公司经营中的各种困难,使公司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发展成为汉中市石油行业的一支劲旅,固定资产超过3000多万元,吸纳就业人数37人。2011年注册成立了汉中市昊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超过2000万元,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公司由单一化经营向多元化占领市场阔步迈进。”
记者发现,汉中市昊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是2011年11月,注册资金1650万元,公司由46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成立。
2011年12月10日,“汉中市瑞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陕北人张某某、钟某某签署了“瑞达股权及资产转让合同”(合同总价3400万元);双方当时还签订了一份无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总价700万元)。4100万元分6次付清后,新“瑞达公司”在原瑞达办公地址挂牌办公。商务部2006年第23号公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不得伪造、涂改,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汉中市瑞达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华丽转身又意味着什么?
在完成这一系列隐秘的布局后,袁瑞民继续以国企公职身份出任中石油汉中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石油咸阳市石油总公司、中石油西安市石油公司党委书记、中石油陕西公司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等地任职。记者在采访汉中市昊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辛某时,他表示:“自己虽然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但袁瑞民依旧是‘昊晟’公司的大股东,我有很多事情必须给他汇报,自己在公司说话算不了数。我进入瑞达公司后买断了中油勉县公司的工龄,现在准备办理退休手续,今年我已经54岁了。”
记者看到了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构成表,了解其股东构成后就会发现,“昊晟”其实就是袁瑞民一手把持控制的私人企业。其中,大股东程某某为袁瑞民的小舅子任公司副董事长;股东刘某某是袁从教育系统挖来的亲信,曾长期担任袁的办公室主任;股东张某某为袁瑞民的外甥;股东程某某为袁瑞民的妻子;股东李某某、曹某某均为石油系统干部;股东焦某某为现任勉县石油公司经理;股东卫某某为袁瑞民的妻弟媳妇;股东兰某某为袁瑞民的前司机。
据多位股东私下透露,袁瑞民表面上只是“昊晟”公司的一个股东,对外声称公司顾问,而实际上整个公司一直由他控制主导,其它股东不过是挂名而已。公司股东中仍有四名干部在中石油汉中公司担当要职。
一位纪检干部这样对记者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袁瑞民至少有三处涉嫌违规:一是自己本人在民营企业持股,二是有多名家人亲属在民营企业持股,三是涉嫌利用职权为自己牟利。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