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白亮)为了规范干部职工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一步客观、准确地查找潜在廉洁风险点,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近日,延安石油化工厂在全厂开展“规范业务第一处置权”自查活动。
该厂要求各单位要按照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要求,结合本单位各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细化本单位生产工作中的“业务第一处置权”的人员。对所有岗位逐个进行讨论、分析,特别是对机关科室全体工作人员,车间技术员、安全员、业务员,“窗口”单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要重点进行督察检查,查看工作流程是否清楚,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同时要求监察部门对各单位“第一处置权人员”的自查情况将适时安排一次抽查。对“业务第一处置权力”责任未到人,应对措施制定不到位,落实中打折扣,制度中存在违规违纪缝隙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工作,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应付差事等情况发生,对一些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据该厂相关人员介绍,业务第一处置权是指在日常生产工作中,机关后勤、车间办事人员依据职责规定,在处置业务(工作)时,对第一道程序所行使的初始权力,即是业务第一责任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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