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彬长生产服务中心金属结构车间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以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权利为目的,以提高员工自主保全能力未目标,切实增强员工安全生产主动性,授予并落实车间员工三项“特权”,切实保障员工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
对安全情况的“知情权”。无论是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或是车间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隐患检查出的当天必须告知当班员工,第二天的班前会上也必须向全员进行员工通报,让员工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否则,员工有权不进行生产。
对工作环境的“保护权”。车间的工作现场环境必须保证安全,在检查中暴露的安全隐患或员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时,员工有权拒绝生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员工工作期间如果发现违章指挥的现象,员工有权拒绝执行。
金属车间对员工三项“特权”的落实,体现了人性化安全管理的思想,增强了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促进了中心安全生产。
彬长生产服务中心 黄一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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