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 9月17日,省环保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屡次曝光的韩城龙钢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约谈了陕西煤化集团及其所属相关公司负责人,通报了龙钢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听取了有关企业整改情况汇报和韩城市政府及环保局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龙钢公司排放二氧化硫和烟尘严重超标 涉嫌监测数据造假
9月13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栏目曝光了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设施停运、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问题。看到报道后,省环保厅会同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和韩城环保局,派出调查组,当天即到达现场对曝光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调查表明,龙钢公司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中控系统数据失真,在2013年8月16日7点50分,操作人员将脱硫设施退出运行,直至17点40分脱硫设施才再次投运,脱硫设施停运期间烧结机一直正常运行,查阅265平方米烧结脱硫系统运行记录,旁路确实开启,但中控系统历史数据一直显示有70%—100%的脱硫效率。通过现场实地查看了解,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净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在脱硫塔顶部的临时烟囱上,脱硫设施停运后监测的是脱硫塔顶的空气,造成二氧化硫监测数据失真。
二是未向环保部门报告,擅自停用脱硫设施和电除尘设施。脱硫设施停运期间,烟气不经脱硫,直接通过旁路从烟囱排放,二氧化硫和烟尘严重超标。
三是两台脱硫设施的在线监测设备存在较多问题,涉嫌监测数据造假。
省环保厅:将按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加倍足额征收排污费
省环保厅约谈指出,陕西煤化工集团是国有大型企业,应该在环境保护方面为社会做出表率,但是其所属企业环境意识淡薄,环境违法问题屡屡发生。多次受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和环境督查,这次在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刚出台之际,中央电视台将龙钢公司的问题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一个反面典型在全国进行曝光,暴露出陕煤化工集团在环保工作中的“短板”,也是对当地百姓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不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开展整改,彻底解决问题,既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也将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新荣要求,陕西煤化工集团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要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深刻汲取本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在全系统内开展一次以环保整治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并通报此次事件。对已经暴露出的突出环境问题,集团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深入企业,实地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同时,要启动问责机制,对本次事件中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王新荣表示,对龙钢存在的问题,省环保厅将按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还将按照《排污费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据实核定企业漏缴排污费,由韩城市环保局加倍足额征收。同时,将对此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整改情况将纳入对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环保责任履行实绩的考核内容予以考评。
综合整治龙门工业园区环境
省环保厅同时要求韩城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对地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律责任,强化对龙门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并提出四点治理意见: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龙门工业园区存在的污水超标直排黄河问题。
二是加快制定龙门工业园区大气废气治理三年规划,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在三年时间里,使该区域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三是对龙门工业园内焦化、煤化工和碳素企业污染和治理现状进行评估,确定该区域环境承载能力,采取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域限批等措施,保证区域环境质量。
四是加快龙门工业园区内企业卫生防护区内居民搬迁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园区内道路硬化和工业企业料场治理,落实抑尘和降尘措施,对裸露的土地和堆场尽快绿化。对通过园区的108国道拉煤、拉渣、拉灰等车辆加强管理和检查,到位防尘措施,加大园区道路的清扫和洒水降尘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