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矿难的入口
7月17日9时,在陕西省太白县咀头镇白云古迹村,太白县金大黄金责任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矿难,目前事故已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
一氧化碳中毒一矿工遇难
昨(23)日下午,记者在太白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步行4公里来到事发金矿的矿口,见到了留守作业的矿工魏金海和叶正荣。据他们介绍,事故发生时,他们和遇难者一起正在井下作业。“大约在上午9点多吧,只听工友们乱喊着,说‘快救人啊!’后来我们才知道是工友张斌 (男,41岁,汉中留坝县人),矿井里的一氧化碳使其当场窒息死亡。”几位矿工对记者说。同时记者还了解到矿工冉小春伤情较重现已送往宝鸡市一家医院进行救治。矿工简永林、张勇(死者哥哥)、周斌、霍阶德四人昏迷性轻伤。
目前,死者家乡的留坝县江口镇河西村党支部书记柴乐成等死者亲戚,代表死者家人就赔付问题在该县与矿主交涉。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蹊跷的“改正指令书”
据记者了解,事发金矿是一家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500万,目前有矿工30多人。
事故发生后,该县迅速成立了以主管县长牵头,安监、国土、公安、监察等多家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然而,就在记者采访太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安监局)局长亢振铭是否给该金矿下发要求其立即停产通知书,亢局长称:“事发后我们全力救治伤者、处理善后,还未来得及给其下发这方面的法律文书。”之后,亢局长以“要开会”为由让记者到该局业务监督股去了解,随即便离开。
大约半个小时后,太白县安监局业务监督股股长纪建奇告诉记者,“事发当日,我们已经给矿上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当记者提出亢局长称并没有给该矿下发法律文书时,纪股长说:“我们局长最近可能太忙,不知道这个(指下发停产通知书一事)。”
随后,太白县安监局监察大队一位姓李的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一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根据文书显示,该局从去年年底到今年4月10日期间给一些单位下发的法律文书,之后便是“太安监管责改字(2009)第11号”法律文书。对于这期间的“空当”、还有这期间三个月的法律文书的去向问题,这位李姓负责人闪烁其词,始终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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