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建一建集团安装公司党委立足企业实际,用“亮剑”精神,开展效能监察专项工作。结合施工行业特点,效能监察专项内容分为自营亏损项目和亏损单位专项及材料集中采购、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专项两大类。首先,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总经理、党委书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从组织机构上给予保证。其次,组织主要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贯。第三,分别由核算部、财务部、采购管理部承担主控部门责任。主控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该项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每月在生产管理例会对已竣和在建项目的财务管控、资金情况进行风险预警;每月将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报总经理和书记。第四,各单位经理是效能监察专题立项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主控部门要按照专题立项要求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召开专题会议,对该检查而没有检查的,追究领导失职责任;对检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而没有纠正整改的,追究领导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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