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红景天等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就此发布了通告,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进行整改。
■标示为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注射用奈达铂:溶液的澄清度不合格
■标示为贵州缔谊健康制药有限公司、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游离水杨酸、崩解时限不合格
■标示为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颠茄氢氧化铝片:微生物限度不合格
■标示为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奥扎格雷钠:可见异物不合格
■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卡络磺钠:溶液的澄清度不合格
■长春市中和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红景天、前胡、秦艽各1批次:性状、杂质等不合格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资讯